
建设方案编制机构? 建设方案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设有12个正科级职能机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监测、物业管理、资金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等各项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 12个正科级职能机构。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编制与领导职数方面有明确的规划,旨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在人员编制上,该局共设行政编制50名,其中包括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名。局级领导层共有5名成员,包含1名局长和4名副局长。此外,还设有一名总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与管理。
一)人员编制核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50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名。
原市建设局的建筑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拆迁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多项职责,以及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多项职责,均被划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范围内。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负责镇、乡和村庄建设管理和实施,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以及镇、乡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负责省、市重点镇建设指导,规划技术性文件制定,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核发各类规划许可证,以及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管理。 政策法规股 负责建设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以及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部门,成立于1979年11月,前身为黔阳县建设委员会,2002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更名至今。局系统包括党委、基层支部等多个组织机构,为全市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局内现有职工32人,下设4个职能股室和10个职能部门,同时管理3家建筑企业。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城乡建设管理与村庄和乡镇住房建设 承接原市建设局职能,负责城乡建设管理、村庄和乡镇住房建设,以及建筑节能与低碳经济建设,旨在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监管 监管城市污水排放,确保城市环境不受污染。 管理评估机构资质,保障行业规范与标准执行。
承接原市建设局职能,负责城乡建设管理、村庄和乡镇住房建设、建筑节能与低碳经济建设,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监管城市污水排放。 管理评估机构资质。 增加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执法监察职责。
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六个二级机构;设洪江市建设行业协会一个社会组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洪江市审计局已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了整改。
工程筹建单位是什么意思?
工程筹建单位是指在工程建设或扩建项目的前期阶段,主要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投资估算和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的专业机构。以下是关于工程筹建单位的详细解释:组成:通常情况下,工程筹建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机构或工程咨询公司等组成。
筹建是指为了实现某个目标或完成某个项目而筹备和组织所需的资源和活动。通常用于描述在开始某项工程或计划之前,进行各种准备工作和筹资等方面的活动。例如,筹建一座大楼可以包括选址、设计、融资、施工等一系列工作。筹建也可以指筹建一个机构、组织或团体,包括筹备人员、资金、设备等。
在建和筹建指的是项目或企业正在筹备和建设的阶段。以下是详细解释: 在建:在建通常指的是一个项目或工程目前正在建设阶段。这一阶段涵盖了从项目启动、施工开始到项目完工的整个过程。例如,一个在建的工厂、桥梁、高速公路或其他基础设施都处于建设的过程中。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源于哪个规范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的要求源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查规范》(GB 50314-2018)的相关规定。该规范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是对建设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查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的指导文件。
具体而言,编制人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人则应由具备丰富经验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审批人则需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管理人员来完成。编制人负责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要求,详细制定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具体而言,编制人负责起草方案,审核人则进行初步的技术审查。审核人通常是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工程师或项目经理,他们负责检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确保方案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审批人则通常为项目总监或更高层级的管理人员,他们负责最终批准方案,确保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审批人则是项目的最高管理者,通常为项目经理或者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人需要对审核人提交的审查意见进行最终确认,确保施工方案能够顺利实施。这一系列步骤的设定,旨在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从而有效预防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是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组织
1、综上所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应由施工企业组织,这是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同时也体现了施工企业作为主要责任方的职责所在。
2、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是由施工单位组织。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规定,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4、按照住建部37号令,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由施工单位,尤其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召开专家论证会。此过程需包括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与相关单位人员参与。
5、专家论证并非监理单位的职责,而是由业主或施工单位主导。具体由谁来主持,取决于项目的不同阶段和谁是主要责任方。例如,在基坑围护方案的论证过程中,如果甲方负责这一环节,则论证会应由甲方组织。而当涉及到土方开挖施工时,若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论证会则应由施工单位主持。
6、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应由施工单位组织。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以下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