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用地域名称注册商标吗(可以用地名做商标吗)
原产地名称权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原产地名称权与商标权有所不同,它是一种财产权,属于工业产权保护对象。与商标权相比,原产地名称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商标可以独家注册,而原产地名称不允许个人独自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产地标记,也称货源标识或产地名称,由名称、标识或符号组成,用以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或特定的地方。尽管产地标记与地理标志都有表明所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产地标记只表明商品的制造地。
3、地理标志和商标同属于标记性权利,存在很多共同点。两者的区别还是不少的,把握住客观性、公私、时间的要素,就可以把这两者区分开来。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
4、上述两种保护和管理模式的区别如下:(1)以商标保护形式认为:TRIPS协议强调知识产权私权地位,而地理标志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是一种表明商品来源的标记,在法律属性上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一种私权,通过商标制度保护地理标志完全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
5、您好!你问的 商标权 与域名权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一般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由于ip地址缺乏直观性,不方便记忆,因此域名才产生。域名主要由英文字母、数字、句点及其他特殊符号组成,通过解析,自动与ip地址映射,这样就能找到想访问的计算机。
注册公司时名称什么样的才正确?
独特性:公司名称应独特,不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在注册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查询,确保所选名称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规范性:公司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字母,不能含有国家名称、行业术语的禁用词汇,也不能涉及有损国家形象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词汇。此外,还需要注意名称的长度,确保其简洁易记。
第一要点就是要顺口,让人很容易记住,不绕口。第二点为了避免重名,起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使用词,而是采取“字+字”的形式,两个字、三个字的重复性都很高了,所以基础是4个字。那就是“字+字+字+字”的形式组合,也就是字和字之间不能构成常见词。
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例如,如果公司业务覆盖整个省份或计划在省内运营,则使用省名可能会被认可。如果公司业务范围有限,使用省名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实际情况。**名称唯一性**: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或相似。注册时,需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系统检查名称的唯一性,确保所选名称未被其他公司注册。
在公司起名时,可以根据五行元素的含义来选取名字。比如,以“金”为主要元素的公司可以取名为“金玉满堂”,以“水”为主要元素的公司可以取名为“润泽集团”等。起公司名字有什么讲究 注重名字的寓意内涵:诗句“大抵刘蒋之词未尝无笔力,而理法气度全不讲究,是板桥、心馀辈所祖,乃词中左道。
县级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问:县级地名能注册商标吗解基本上是不能的。但是也有例外的,这里商标法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地名注册商标的说明。具体如下: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注册大部分情况下不能用地名。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并确保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地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通常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本身的含义,那么这样的地名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
地名商标,特别是县级以上的地名,除了用于注册地理证明商标之外,通常不允许注册其他商标。这种情况下的商标注册,一般会在地名后面加上特定的描述或商标标识,以避免混淆。然而,对于县级以下的地名,注册规则则相对宽松一些,可以在地名前面加上特定词语或标识,同样也能获得注册。
请问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是不是一律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例如,“凤凰”除了具有地域名称含义外,还有传说中的“百鸟之王”的含义,因此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
2、【答案】:错误本题考核的是商标权的客体。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4、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5、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并确保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例外情况 尽管上述规定对地名作为商标进行了限制,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